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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申请人在此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作处理此课程申请及相关的行政用途。
提供个人资料与否纯属自愿。 但是,如你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或提供不清楚的资料,本处或会无法处理你的申请。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以及附表1第6项原则,你有权查阅及更改你的个人资料。 你的查阅权利包括在缴交有关费用后,索取你在本表格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副本。 如就本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查询,包括查阅或改正有关资料,可向下列人员提出:-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一号消防总部大厦九字楼机构事务课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收
本人明白并同意本声明内之各项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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