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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招募連線聯絡表格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香港消防處尊重個人資料私隱權利,並致力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2. 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屬自願性質。倘若申請人不提供足夠資料,消防處可能無法處理有關職位申請。
  3. 申請人在此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消防處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將於其落選日期後24個月全部銷毀。
  4.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和22條及附表1的第6原則,消防處職位申請人有權查閱及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5. 有關透過此表格收集個人資料的事宜,包括申請查閱及改正資料,請電郵致消防處招聘,訓練及考試課,電郵地址為:recruitment@hkfsd.gov.hk
  6. 本人所提供其他人士的資料(如適用)已獲得其同意,並已告知其個人資料將用於申請消防處職位事宜上。
  7. 茲證明資料是依據本人所知及所信,全屬正確無誤。本人明白如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任何有關資料,可令本人喪失獲香港消防處錄用的資格;如本人已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服務者,則有可能遭受紀律處分,包括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