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救护教育中心暨博物馆一般场地守则
欢迎来到消防及救护教育中心暨博物馆(下称「本馆」)。参观本馆的人士务请注意并遵守以下场地守则:
- 公众可免费参观本馆及参加馆内活动。
- 如欲参观本馆,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于网上提交预约申请。团体的参观人数最少20人,最多60人,团体或个人参观都不会获提供导赏服务。如实际到场人数不足20人,本馆有权拒绝他们入场及撤销已批准的申请而无须预先通知。已预约参观本馆的团体/人士入场时,须出示本馆发出的确认通知书或二维码,以便登记。
- 馆内严禁参观团体/人士以任何形式进行与本馆有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商业广告,或利用本馆资源牟利。本馆职员如发现此等行为,有权拒绝有关申请、拒绝有关团体/人士入场,或即时中止参观而无须预先通知。
- 参观的团体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和足够的助理随行,确保所有团员完全遵从本守则及本馆职员的任何其他指示。
- 消防及救护学院和本馆均不设访客停车位,接载参观团员的旅游巴士可暂时停泊在本馆门外的避车处,上落客后须即时离开。
- 如参观当日或其中任何时段的参观人数超出本馆所订上限,本馆会因应场地可容纳的人数,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安排参观者入场。
- 参观者不得故意/任意在馆内的任何墙壁、门户、家具、装置、其他物件或任何展品上涂写或划上记号,或将其弄污、销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损坏。如违反本守则,导致本馆的家具、装置、其他物件或任何展品遗失或损毁,或为本馆带来额外开支,须作出赔偿,金额相当于本馆认为足以用作重新添置或维修该等家具、装置、物件或展品所需的费用。
- 任何人均不得在本馆内外抗议或示威,如有人作出该等行为,本馆保留权利,可要求该人立即离开,而必要时会要求警方押送该人离开。
- 未经本馆职员许可,不得在馆内展示横额、彩旗、宣传单张或任何形式的广告。
- 未经本馆职员许可,不得在馆内派发任何推广资料、纪念品或赠品。
- 如欲在本馆范围内进行任何婚照、模特儿或商业性质的拍摄/录影活动,须先向消防处总部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
- 进行一般拍照/录影时,不可妨碍他人。除非已预先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否则不可使用脚架或闪光灯。
- 参观期间务须注意安全,并遵从本馆职员的指示。一旦发生意外,包括遗失财物或身体受损伤等,本馆概不负责。
- 如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请立即向本馆职员求助。
- 请小心保管个人财物,本馆不会负责任何被带进或遗留在馆内的个人财物的安全。如遗失个人财物,本馆概不负责。
- 任何人如在本馆参观期间对其他参观者造成滋扰,本馆职员有权即时中止该人参观,并要求该人离开本馆。
- 参观者不得故意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本馆职员,亦不得故意妨碍、骚扰、干扰或烦扰任何其他正在使用本馆或本馆设施的参观者。
- 参观者不得在馆内抛掷物件、使用粗言秽语或作出不检行为。
- 未经本馆职员许可,不得在馆内使用扬声器。
- 本馆装有保安摄录机,监察并摄录馆内范围。
- 未经批准,不得触摸、拿取或使用任何展览设施及设备。
- 馆内禁止吸烟和饮食。
- 馆内禁止任何人带动物入内,导盲犬除外。
- 如参观当日或进行参观期间,香港天文台发出三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本馆将会关闭,所有团体/个人参观活动亦会取消。本馆不会另再安排参观作为补偿,申请人须于网上重新提交预约申请。如香港天文台取消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的时间与本馆正常关闭时间相差不足两小时,本馆当日将不会开放。
- 如在本馆正常开放时间前,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已经生效,本馆将不会开放,直至香港天文台取消暴雨警告。如取消暴雨警告的时间与本馆正常关闭时间相差不足两小时,本馆当日将不会开放。
- 所有获准进入本馆的人士于申请时已表明同意上述规定,故参观期间必须遵守,以确保过程顺利。本馆保留权利,可修订上述规定而无须预先通知。本馆亦保留决定权,可对该等规定作出最终解释,并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
- 本馆欢迎任何人士提出意见,如有投诉,会严正处理。有意见者可亲临本馆接待处或致电消防处热缐(电话号码:(852)2723 8787)或经电邮(电邮地址:hkfsdenq@hkfsd.gov.hk)或传真(传真号码:(852)2311 0066),或致函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1号消防处总部提出。
- 有关消防处的私隐政策,请参阅本处相关网页(网址:http://www.hkfsd.gov.hk/chi/privac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