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的管制

主要内容

使用本守则

本守则须与《危险品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一并阅读,並由2022年3月31日起生效。

 

本守则是重要的技术资料,可帮助本港的危险品从业员遵守《危险品条例》的法律规定。所有危险品从业员(包括托运人、包装商、驾驶人和使用者),以及危险品专家和训练员,均须了解及遵守本守则的规定。

 

基于危险品本身固有的危险性质,处理危险品时须特別小心谨慎,务求将其对生命和财产构成的危险减至最低。

 

本网页所载的所有资料只供参考之用,有可能会随时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若本网页之工作守则内容与于宪报刊登次之版本有差异之处,以于宪报刊登之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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