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的管制

主要內容

使用本守則

本守則須與《危險品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一併閱讀,並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本守則是重要的技術資料,可幫助本港的危險品從業員遵守《危險品條例》的法律規定。所有危險品從業員(包括托運人、包裝商、駕駛人和使用者),以及危險品專家和訓練員,均須了解及遵守本守則的規定。

 

基於危險品本身固有的危險性質,處理危險品時須特別小心謹慎,務求將其對生命和財產構成的危險減至最低。

危險品